流浪與拓荒--三人的橫越美國之旅
經過八天的驚險行程 終於橫越美國東西來到加州。
配上在LA與RIVERSIDE之間遊蕩的一週,這次告別DC的行程共計16天。
從來不知道長途旅行是可以這麼刺激與不確定的(當然代步工具太過「原始」是原因之一)
這讓路上看到的那些美國拓路與開墾歷史又切身地深刻了起來... 沒有開過幾十小時的HIGH WAY,真的無法體會所謂「美國」到底是什麼 那種無邊的大、無邊的不確定、跟無邊的勇氣的需要(或是無限的懼怕??) 也很能體會為什麼愛森豪總統會發願要建築一條橫越美國的道路系統,與到底為何那麼多類型的視覺藝術之中,「公路電影」會一枝獨秀地出現在新大陸之上。 這裡的人們,跟公路實在有太多血汗與情感的交融。 重要的是,這次的旅行,除了那種公路電影常見的氣氛之外(「敞蓬」的破車、急馳在只能看到天際而見不到路的那一頭的荒原上、警察車、哈雷騎士、赤炎炎的日頭與陌生的加油站),更背負著與電影中一樣的那種「不回頭、往事只待塵封」的悲傷地理由:我們要與DC訣別了,而前途,又是這麼都未知與茫然。因此,這次的旅行格外地,從裡到外都「悲壯」了起來。
當然了,車子裡面的三個人對於這個「THEME」顯然有不一樣的感受。MELISSA也許跟吉娜戴維斯一樣愛玩愛漂亮,但是顯然沒有殺人越貨的負擔與壓力,要說像,大概是戴著太陽眼鏡採油門的狠勁很類似吧!比起來我的角色倒是比較像蘇珊莎蘭登,因為「沒有回去的理由」與不明所以的道義壓力而把眾人一起帶到不能回頭的深淵... 提到這點,就不能不感謝一下那多出來的第三個人:KEVIN。要怎麼說呢,如果電影中那個警察、吉納的男友或是蘇珊的前夫能有一個人有一點點作為,那悲劇就可以不必發生了(當然戲劇有就沒有張力囉)。KEVIN是唯一一個還會要回到DC,馬上可以過正常生活的人,這大概是他作為「我們繼續上路吧!」「我們去那裡那裡玩吧!」那些Road Trip的通關密語的主要訴說者的心理動機吧!如果沒有他對棒球(一路上三個大聯盟球場)與珍珠奶茶(在加州時一天一杯)旺盛的「慾念」,大概這個行程會像苦行僧的行腳吧!
跟公路電影有異曲同工之意的大概就是流浪文學吧!MELISSA是三毛著作的愛好者,但我從來不是。如果16天的 cross country 再加上打包離開SILVER SPRING的「家」的兩個月,我們已經漂流了76天了,但很顯然結果顯示我們都不是「流浪」的料;雖然我們心裡面常常抱持著這種願望,但是真正漂流起來,卻一日一日地憂鬱起來。雖然我的憂鬱隨著柴米油鹽的問題與開學日子的到來而沒有什麼縮減,但畢竟是安全地完成76天的旅程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出去看看充滿橫越美洲印記的愛車輪胎還有沒有再次扁下去、再次去找一找廚房裡還在遺失中的冰箱、再去學校付一次付了很多年的學費、...,看起來,我這個公路電影還可以演很久、很久呢,如果看倌們有興趣、我又還繼續上著路,讓我下次在慢慢道來這76天究竟都發生了什麼事好了。
同文刊登在布欒論壇:http://128.164.81.236/wwwpages/phpBB2/viewtopic.php?p=1577#1577
配上在LA與RIVERSIDE之間遊蕩的一週,這次告別DC的行程共計16天。
從來不知道長途旅行是可以這麼刺激與不確定的(當然代步工具太過「原始」是原因之一)
這讓路上看到的那些美國拓路與開墾歷史又切身地深刻了起來... 沒有開過幾十小時的HIGH WAY,真的無法體會所謂「美國」到底是什麼 那種無邊的大、無邊的不確定、跟無邊的勇氣的需要(或是無限的懼怕??) 也很能體會為什麼愛森豪總統會發願要建築一條橫越美國的道路系統,與到底為何那麼多類型的視覺藝術之中,「公路電影」會一枝獨秀地出現在新大陸之上。 這裡的人們,跟公路實在有太多血汗與情感的交融。 重要的是,這次的旅行,除了那種公路電影常見的氣氛之外(「敞蓬」的破車、急馳在只能看到天際而見不到路的那一頭的荒原上、警察車、哈雷騎士、赤炎炎的日頭與陌生的加油站),更背負著與電影中一樣的那種「不回頭、往事只待塵封」的悲傷地理由:我們要與DC訣別了,而前途,又是這麼都未知與茫然。因此,這次的旅行格外地,從裡到外都「悲壯」了起來。
當然了,車子裡面的三個人對於這個「THEME」顯然有不一樣的感受。MELISSA也許跟吉娜戴維斯一樣愛玩愛漂亮,但是顯然沒有殺人越貨的負擔與壓力,要說像,大概是戴著太陽眼鏡採油門的狠勁很類似吧!比起來我的角色倒是比較像蘇珊莎蘭登,因為「沒有回去的理由」與不明所以的道義壓力而把眾人一起帶到不能回頭的深淵... 提到這點,就不能不感謝一下那多出來的第三個人:KEVIN。要怎麼說呢,如果電影中那個警察、吉納的男友或是蘇珊的前夫能有一個人有一點點作為,那悲劇就可以不必發生了(當然戲劇有就沒有張力囉)。KEVIN是唯一一個還會要回到DC,馬上可以過正常生活的人,這大概是他作為「我們繼續上路吧!」「我們去那裡那裡玩吧!」那些Road Trip的通關密語的主要訴說者的心理動機吧!如果沒有他對棒球(一路上三個大聯盟球場)與珍珠奶茶(在加州時一天一杯)旺盛的「慾念」,大概這個行程會像苦行僧的行腳吧!
跟公路電影有異曲同工之意的大概就是流浪文學吧!MELISSA是三毛著作的愛好者,但我從來不是。如果16天的 cross country 再加上打包離開SILVER SPRING的「家」的兩個月,我們已經漂流了76天了,但很顯然結果顯示我們都不是「流浪」的料;雖然我們心裡面常常抱持著這種願望,但是真正漂流起來,卻一日一日地憂鬱起來。雖然我的憂鬱隨著柴米油鹽的問題與開學日子的到來而沒有什麼縮減,但畢竟是安全地完成76天的旅程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出去看看充滿橫越美洲印記的愛車輪胎還有沒有再次扁下去、再次去找一找廚房裡還在遺失中的冰箱、再去學校付一次付了很多年的學費、...,看起來,我這個公路電影還可以演很久、很久呢,如果看倌們有興趣、我又還繼續上著路,讓我下次在慢慢道來這76天究竟都發生了什麼事好了。
同文刊登在布欒論壇:http://128.164.81.236/wwwpages/phpBB2/viewtopic.php?p=1577#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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